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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枣庄年底前淘汰所有水泥机立窑
2012-06-26 09:37:14

     加快推进生态枣庄建设,近日,山东省枣庄市政府决定在停止审批新上、新扩和到期需要续审的水泥机立窑和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站项目的基础上,2012年底前,关停淘汰枣庄市境内所有水泥机立窑及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。

  据了解,枣庄市政府为此出台了《枣庄市关停淘汰水泥机立窑及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实施方案》,根据方案,对工信部《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》公告的落后产能,要求今年8月31日前,拆除其全部生产设备和供电设施;9月30日前,通过山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验收。对“一园三区两线”可视范围内的水泥机立窑和水泥粉磨设备,要求今年8月31日前,拆除其关键生产设备和关键供电设施;9月30日前,通过市关停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验收。对工信部《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》公告之外的、枣庄市境内水泥机立窑及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,要求今年11月30日前,拆除其关键生产设备和关键供电设施;12月31日前,通过枣庄市关停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验收。

  对于积极配合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的企业将给予奖励,枣庄市政府设立了市级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专项补助资金。对当前正常生产、各项手续完备的水泥机立窑和水泥粉磨企业,按期关停淘汰并通过检查验收后,每条水泥机立窑生产线给予20万元的补助,每条水泥粉磨生产线给予15万元的补助。
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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